GC 合作模式 · 服務商試算
新創全方位智能行銷
把 GC 的「底價→加價→分潤」模式套到這家服務商的 20 項方案上,看哪些划算、哪些根本養不起。拖動下方參數,每一項會即時在三個等級之間變色。
結論:結構上能通用,但「一刀切 8 折」並不合理——高價服務 GC 賺得漂亮,低價服務連行政成本都打不平。模式對 客單價 非常敏感。
參數設定
業務 / 平台 之分潤比例(依第十三條)
目標反推:單月純利 50 萬要做到什麼程度
以「回購情境(平台分潤 65%)」與上方「底價折數」為基礎的穩態月租客戶估算;實務上會再混入一次性案件。
20 項方案逐項試算
| # | 服務方案 | 對外起價 | GC 底價 |
市場最低 | GC 利潤 | 業務 | 平台 | 合理性 |
*金額以表單「起價」計算,實際成交可更高。市場最低=底價+(對外−底價)×地板係數。
%型服務計算器(廣告投放/直播廣告)
媒體費是過路成本,絕不可計入利潤。GC 只賺服務費價差那一小段——又薄、又要處理媒體費誰墊的問題,廣告類建議走居間模式(服務商自收自墊、事後付佣給 GC)。
三個調整方向
- 底價折數不該一刀切。低價服務 8 折,GC 根本不夠分;高價服務 8 折,GC 很好賺。對低價品項應談更低折數(6–7 折),或乾脆不收這些單項。
- 設「平台每案最低利潤門檻」。平台單案分潤低於門檻就不單獨接、必須打包。上方門檻拖桿可即時看到判定變化。
- 低價品項打包化。把短影音、社群曝光、直播互動、直播基地這類小東西包進「社群成長組合包」,把單案金額拉上來,模式才養得起。